✨【文化創意產業學程】實習課程專區
流程說明
華文系實習作業時程
每年3月擇日公告當年年實習單位,並辦理「實習介紹說明會」,未參加不得實習。
每年3月至4月間公告實習單位填報意願表單、實習分發結果。
每年4月於規定日前自找單位者需繳交自找單位明細。
每年4月於規定日前學生須繳交實習申請書。合約書由系辦連同公函、申請書一併送往實習單位用印。
每年6月前擇日辦理「行前說明會」,或以信件方式通知「行前說明」,並繳交實習切結書。
實習結束前,教師須完成實習訪視。
每年9月至12月間擇日辦理「公開發表會」,未參加無法取得學分。
自找單位聯繫提醒
1.聯繫前請先自行了解單位性質、需求,我們是文創的實習,不只是做實習時數喔。
2.請於適當時間聯繫,不要在休息時間、半夜、非上班日。
3.請注意禮貌、並清楚知道是哪位聯繫人。
4.詢問單位是否可以實習時,請同時將課程相關資訊與要求告知,如實習時數至少160小時等。
填報自找單位注意事項
1.請確實填寫自找單位明細,以利分發審核。無法僅以單位來回覆是否可以去實習。
2.如和單位確認相關事項,以致晚於相關資料繳交時間,請主動和系辦聯繫確認。
相關辦法/表單
【 法條規章 】 國立東華大學「文化創意產業實習課程」實習機構、學校、學生之職責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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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表單 】 |
WOR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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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自找實習單位資訊明細(空白) |
發分前、實習前繳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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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創實習課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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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發後、實習前繳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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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薪資)文創學程實習與校外實習機構實習計畫合約書 |
實習前詳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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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資)文創學程實習與校外實習機構實習計畫合約書 |
實習前詳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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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切結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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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行前說明會後、實習前繳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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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實習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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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停止實習繳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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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實習日(週)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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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結束後繳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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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時數紀錄表 |
實習結束後繳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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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可使用WORD檔撰打後列印,如需列印後手寫請選擇PDF檔案。
【 機構表單 】 校外實習單位考評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