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
申請時間:依據《國立東華大學校務行事曆》及系務時程安排。
第一學期:約8月底
第二學期:約5月中
114-2申請時間:5/4(一)至5/8(五)中午12:00止
繳交資料
請依照下表說明,繳交申請文件之紙本、電子檔(Word、PDF)至系辦。
紙本:一份,A4雙面列印。
電子檔:寄至chiaowo@gms.ndhu.edu.tw,信件標題「姓名-五年連續修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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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項目 |
內容 |
紙本 |
電子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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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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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自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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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學士班歷年成績表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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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其他有助審查資料 |
得獎紀錄等 |
相關規定請點選以下連結:
Q&A
Q1:通過五年連續修讀申請,就不用學士班畢業或是報考碩士班嗎?
A1:否,《國立東華大學五年連續修讀學、碩士學位辦法》第五條:準研究生必須於第八學期(含)之前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碩士班入學甄試、考試或境外生入學管道,通過甄試、考試或境外生入學管道者,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之資格...。
Q2:申請了五年連續修讀,一定要留在系上就讀嗎?
A2:否,五年連續修讀僅為一種福利,鼓勵學生留校就讀。
Q3:我想報考的是別系的碩士班,連續修讀要和系上申請嗎?
A3:否,請和欲就讀的學系提出申請,各系時程或有不同,請務必確認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