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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申請時間:依據《國立東華大學校務行事曆》及系務時程安排。

第一學期:約8月底

第二學期:約5月中

 

114-2申請時間:5/4(一)至5/8(五)中午12:00止

 

繳交資料

請依照下表說明,繳交申請文件之紙本、電子檔(Word、PDF)至系辦。

紙本:一份,A4雙面列印。

電子檔:寄至chiaowo@gms.ndhu.edu.tw,信件標題「姓名-五年連續修讀申請」。

項次

項目

內容

紙本

電子檔

申請書

  enlightened mail

自傳

  enlightened mail

學士班歷年成績表正本

  enlightened  

其他有助審查資料

得獎紀錄等

enlightened mail

 

 

 

 

 

 

相關規定請點選以下連結:

 

 

Q&A

 

Q1:通過五年連續修讀申請,就不用學士班畢業或是報考碩士班嗎?

A1:否,《國立東華大學五年連續修讀學、碩士學位辦法》第五條:準研究生必須於第八學期(含)之前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碩士班入學甄試、考試或境外生入學管道,通過甄試、考試或境外生入學管道者,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之資格...。

 

Q2:申請了五年連續修讀,一定要留在系上就讀嗎?

A2:否,五年連續修讀僅為一種福利,鼓勵學生留校就讀。

 

Q3:我想報考的是別系的碩士班,連續修讀要和系上申請嗎?

A3:否,請和欲就讀的學系提出申請,各系時程或有不同,請務必確認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