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華文系碩士班招生∣錄取名單(本階段正取生已全部報到)
113學年度碩士班、碩士學位學程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無複試系所】
榜單
【碩士班、碩士學位學程暨碩士在職專班】成績單及錄取通知單系統
正、備取生注意事項
~正取生、備取生均請仔細閱讀,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正取生:
- 正取生應於放榜起至113年04月03日(三)止(含當日,以國內郵戳為憑),將學、經歷證件,以『掛號』方式郵寄(寄件資訊請見錄取通知單)或親自繳交至本校錄取系所,辦理驗證、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驗證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
- 正取生未依規定時間內辦理驗證、報到或未於規定期限內繳交學歷(力)證件者,取消錄取資格,其缺額由系所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經遞補之錄取生須於當梯次遞補錄取公告指定時間內辦理驗證、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
備取生:
- 第一階段遞補錄取名單,預計於113年04月11日(四)當日起公告於各系所、學位學程網頁,請備取生自行上網查詢,本校不另以紙本方式通知。
- 第二階段起,遞補錄取名單將隨時公告於各系所、學位學程網頁,直至無遞補名額或遞補公告作業最後截止日。
- 最後一階段遞補錄取名單公告日: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下午5時。
相關表單:
- 113碩士班(含專班)考試-辦理驗證報到所需證件一覽表.pdf
- 113碩士班(含專班)考試-學歷切結書.docx
- 113碩士班(含專班)考試-錄取生放棄錄取聲明書.docx
- 113學年度碩士班(含專班)考試-僑外生報到注意事項.pdf
- 研究生基本資料表
★就讀本校碩士班獎勵及好處
1.詳見教務處『優秀碩博士班新生入學獎勵辦法』
2.大學生可先修研究所課程,先修研究所課程達碩士班及格標準,且此課程不計入原大學部畢業學分數,錄取研究所後可抵免為研究所學分,節省學分費!(詳見教務處『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入學獎學金
1.碩士班一、二年級學生每學期可領取一次獎學金。
2.入學菁英獎學金:經由本校碩士班甄試、考試錄取並完成註冊入學之菁英學生(入學總成 績 88 分以上),每人於入學該學期獲獎學金十點。。
(詳見『國立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獎、助學金暨工讀金作業細則』第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