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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2「文化創意產業學程」校外實習分發公告(109.05.14更新)

【注意事項】

  1. 即日起至109年5月13日(週三)請確認被分發的實習單位是否需要異動;需異動者,請來信華文系實習業務承辦人,逾期皆不接受任何異動申請。

​​李助理,E-mail:ljlcarly @gms.ndhu.edu.tw

信件主旨:「系級_學號_姓名_文創實習單位申請異動」。

 

  1. 「實習生應配合事項」:請於各系下列所訂時間內,完成繳交實習相關資料至實習單位負責之系所辦公室。

(請主動洽詢各系實習業務承辦人辦理實習生應配合事項,並依實習單位規定辦理面談或其他相關事項;未即時向各系洽詢實習業務辦理而致失去實習資格者,不予處理,請明年再來。)

1)「華文系、臺灣系、藝創系等三系提供之實習單位」於5/18(一)前應繳交資料

  1. 文創實習課申請書(一式二份)
  2. 文創實習與校外實習機構實習計畫合約書(一式二份)
  3. 家長同意書(未滿20歲者需檢附,一式二份)
  4. 實習單位明細所列應提供資料:履歷、自傳(請見附件「108-2_文創實習合作單位資訊總表」)

2)「歷史系提供之實習單位」於5/14(四)前應繳交資料https://reurl.cc/206jQX

 

  1. 尚有實習單位單位未額滿

請見附件「108-2_文化創意產業學程實習單位分發公告」,歡迎有意者逕行洽詢該系所。


【相關文件說明】

  1. 文創實習課申請書(附件一):請填寫申請書後於實習單位接洽時使用。
  2. 文創學程實習與校外實習機構實習計畫合約書(附件二):實習計畫合約書分為兩版(有薪資、無薪資),請就該實習單位是否提供薪資擇定合約書填寫,並完成雙方核章用印等程序。
  3. 家長同意書(附件三):未滿20歲者需檢附
  4. 中止實習申請書(附件四):用於實習結束前或因故中止實習前向實習單位提出申請用。
  5. 國立東華大學「文化創意產業實習課程」課程辦法(附件五):相關實習報告、週誌規定。
     

【實習單位負責系所聯絡資訊】

華文系李助理/03-890-5263/ljlcarly@gms.ndhu.edu.tw

藝創系謝助理/03-890-5889/ocean@gms.ndhu.edu.tw

臺灣系唐助理/03-890-5213/abby0528@gms.ndhu.edu.tw

歷史系江助理/03-890-5322/ching04@gms.ndhu.edu.tw


★實習生務必注意!!

與實習單位的接洽、實習期間,到實習結束須完成單位所要求之移交事項,請遵守社會工作專業倫理,並符合實習單位的要求與指派工作,必須請假時,要事先報告督導人員,並事後補足相關要求。當然,也請特別注意自身安全。希望你們結束實習時,滿載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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