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即日起至113年4月19日(五)17:00前請確認被分發的實習單位是否需要異動。需異動者,請以信件方式申請,逾期皆不受理任何異動。
信件主旨:「系級_學號_姓名_文創實習單位申請異動」。
2.「實習生應配合事項」:請於下列所訂時間內,繳交實習相關資料至華文系。
請主動洽詢辦理實習生應配合事項,並依實習單位規定辦理面談或其他相關事項。未即時洽詢實習業務辦理而致失去實習資格者,不予處理,請明年再來。
(1) 文創實習課申請書(一式二份)紙本:資料保持在一頁內,可撰打後列印。
(2) 實習單位明細所列應提供資料:履歷、自傳等,繳交紙本與電子檔(請見「112-2-文創實習合作單位資訊明細」)
請詳閱「文創實習與校外實習機構實習計畫合約書」,由學系統一填寫此份資料。
1.文創實習課申請書:請利用單位明細完成填寫後繳交系辦(自找單位請自行完成填寫)。
2.文創學程實習與校外實習機構實習計畫合約書:實習計畫合約書分為兩版(有薪資、無薪資),請就該實習單位是否提供薪資擇定詳閱確認合約書內容。
3.中止實習申請書:用於實習結束前或因故中止實習前向實習單位提出申請用。
4.國立東華大學「文化創意產業實習課程」課程辦法:相關實習報告、週誌規定。
林助理/03-890-5263/chiaowo@gms.ndhu.edu.tw
★實習生務必注意!!
與實習單位的接洽、實習期間,到實習結束須完成單位所要求之移交事項,請遵守社會工作專業倫理,並符合實習單位的要求與指派工作,必須請假時,要事先報告督導人員,並事後補足相關要求。當然,也請特別注意自身安全。希望你們結束實習時,滿載而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