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文化創意產業學程」實習單位公告與意向調查

一、112-2學期「文化創意產業學程」暑期實習意向調查表:https://reurl.cc/97ebDOenlightened

二、申請時間:113年03月29日12:00(五)至04月10日12:00(三),逾期皆不受理。

三、申請對象:以修習「文化創意產業學程」應屆畢業需求學生為主,若有剩餘實習名額才會開放給其他學生。109學年起修習文化創意產業學程實習課程者,須修畢並取得本學程至少12學分方得優先申請,並於實習後參加學程辦理之公開發表會;須確實參與本學程「實習介紹說明會」以及「行前說明會」,方能取得學分。

四、重要說明:

1、本次實習於暑假期間,依實習單位不同而進行「至少160小時」的實習。

2、多數實習單位不提供薪資,詳情請見以下附件:112-2華文系「文化創意產業學程實習」合作單位資訊明細。

3、工作內容為可能涵蓋範圍,不一定全部都有機會實作。

4、完成暑假實習者,會於113-1學期協助同學統一排入「文化創意產業學程實習」課程,學生應於113-1學期間參與成果發表會,否則將以不通過評分,並無法取得該課程之學分數。

5、若對實習單位有任何疑問者,請洽華文系。

五、實習作業申請程序:

1、若要申請華文系提供的實習單位,請於113年04月09日(二)前填寫「112-2學期『文化創意產業學程』暑期實習意向調查表」google表單,逾期皆不受理。

2、若要自己尋找實習單位,亦請填寫google表單,並檢附填寫完畢的「自找實習單位資訊明細(空白)」電子檔,於113年04月09日(二)12:00前繳交,除已告知尚未完成聯繫者,逾期皆不受理。

六、實習結果公告:

公告時間:預計113年04月15日(一)公告於華文系系網。

1、經「文化創意產業學程課程委員會」審查討論後公告實習單位分配結果。

2、成功媒合者,請113年04月19日(五)前將實習相關文件繳交至華文系。

七、聯絡窗口:

學士班林迦音助理 03-8905263 chiaowo@gms.nd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