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檔案以 20MB為上限,所有備審資料檔案總容量以60MB 為上限。
一、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畢業,獲得學士學位或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報考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資格者。
二、招收入學大學同等學力第七條「專業領域表現具卓越成就者」。
1.具備資格:(擇一)
①曾從事華文文學創作、研究、編輯、出版與文史工作等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三年以上者,專業性工作年資指專任年資,如兼任年資,折半計算。
②出版有文學創作或文學研究,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
③獲有國際級或全國級文學獎者,其年限得酌減。
出版記錄、卓越成就之認定由本校招生委員會審議。
2.名額:文學暨文化研究組至多 2 名、創作組至多 2 名。
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第6條及第7條資格報考本校碩士班甄試之考生,應於報名前填寫「附件九資格審查認定申請書」,且郵寄報考系所規定之「特殊申請資格」所具備條件之相關證明文件正本,送本校聯合招生委員會先行審議,並經本校函覆通知審查結果合於報考資格後,始可報考。經本校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使取得報考資格;若經審議未通過者,本校將以不符報考資格處理。
收件日期:111年09月22日(四)至111年09月28日(三)止(以國內郵戳為憑),請以限時掛號郵寄,信封封面請註明【申請碩士班同等學力第6條、第7條資格審查認定】。
★指定繳交資料、評分方式等資訊請詳見招生簡章。
※若有任何誤植以學校簡章公告為準。
1.詳見教務處『優秀碩博士班新生入學獎勵辦法』
2.大學生可先修研究所課程,先修研究所課程達碩士班及格標準,且此課程不計入原大學部畢業學分數,錄取研究所後可抵免為研究所學分,節省學分費!(詳見教務處『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入學獎學金
1.碩士班一、二年級學生每學期可領取一次獎學金。
2.入學榜首獎學金:本系碩士班兩組經由甄試入學、考試入學考取並註冊入學之榜首學生,每人於入學後可獲榜首獎學金。
(詳見『國立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獎、助學金暨工讀金作業細則』第四條)
3.東華華文文學獎助學金:碩士班一至三年級在學學生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