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2學期「文化創意產業學程實習」暑期實習

 

 

● 暑期實習意願調查表:https://goo.gl/uAuboV
● 臺灣系網頁公告資訊:https://goo.gl/dY8QF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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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3月20日(週三)23:59,逾期皆不受理。

 

二、申請對象:已修習『文化創意產業學程』之學生,且預計於107-2暑假參與「文化創意產業學程實習』課程。

 

三、注意事項:
(1)將會依同學填寫意願進行實習單位分配,如名額不足或滿額等情況,由文創小組(華文系、藝創系、臺灣系、歷史系)會議進行媒合。
(2)本次實習將於暑假期間(108年7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進行,依實習單位不同進行四周至八週或至少160小時的實習。
(3)參與實習者應於108-1學期選修「文化創意產業學程實習」課程,並參與成果發表會,否則將以不及格評分,無法取得該課程之學分數。
(4)報名實習者應確實到實習單位實習,若取得實習資格者無故取消本次實習,將無法取得「文化創意產業學程實習」學分數,並取消未來實習申請。

 

四、補充申請程序作業:
(1)「文化創意產業學程課程委員會」會依同學填寫意願進行討論及分配,將會再另行公告同學實習單位分配之結果。
(2)本系同學若要自己尋找實習單位,請個別提出申請,並檢附實習單位相關資料(https://goo.gl/M6PKuh),於108年
3月20日(週三)23:59前e-mail至系辦李佳凌助理信箱,逾期皆不受理。